
因为限额的关系,无法添加几个很想加为好友的博客,在个人管理中心准备清理那些早已废弃不更新的,于是上周开始顺序打开,一一浏览,结果发现,这个世界上果真没有比我更:1.自恋 2.文艺 3.变态的人了。以前从未挪移芳步踏访他人,纯属性格“孤僻自闭内向型,孤芳自赏以为仙”,而这些,都是自恋的功劳。这个手记,也终于因此文艺得令人生厌吧?然而每当访客关注我文字多过于我变态的人生,我才感到一点真正的欣慰。
清明酒吧惊魂夜,机缘巧合遇旧人
1.[大古堡]
是酒吧。GAY吧。他告诉我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单想到了吸血鬼,真是应节气,去的途中,晚上二十三时,一个人转在水荫道找不到出路,周围是众坟场墓道陵园,路上没有其他行人,湿漉漉的空气满是阴霾的味道,路两旁浓密的树使黑暗更黑,手机开始提示电量不足,嘟-嘟-声好似随时可能停止的心跳,而我也将遇到那种此刻并不期望遇到的东西。
不信Jeremy为补过愚人节而将水荫路通知成动物园南门给我,也不信计程车司机中邪非将我拉到动物园北门丢下,然而却不得不信因为宅男太久终于使我从动物园北门转到南门的途中,深夜穿梭并彻底迷失于羊城最阴森诡异之处。而心悸,不仅是因为这个节气,且因就才刚出来之前,我还在博友那儿留言道:莫忘仙姬事,清明把钱烧。
直到在水荫路与环市路交界的地方,才见到路边等我的Jeremy,松一口气,随他来到酒吧门口的时候,不由得愣了一下,原来,“大古堡”三个字应该不仅仅使我联想到吸血鬼才对,因为,这个地方,我和同事们,竟然,早已来过!
那是年初Wolf回国前,说之前有一温州朋友带他去过一家地下酒吧,音乐够劲,便约着我们几个宅男宅女一齐去,那晚蛮冷,找了很久才在寒风深巷里找到了他所谓的很劲很HIGH的这家酒吧——大古堡。等我们一行人进去时却发现,晚上九点钟蒲吧真的是太早了,里面空无一人,这还不算,从进门的收银台到吧台再到Waiter都是清一色男仔,而且,我觉得他们看我们的眼神怪怪的。那种怪,已经超出了一般人看见几个宅男宅女偕同一老外在酒吧还未开业的时间闯进来的怪。后来,我们换了地方,到那个年轻人聚集且永远人满为患的热场新冶。
此刻终于醒悟,原来我和同事们闯入的是一个GAY吧!可问题是,之前为何Wolf的那个温州朋友会带他去那里?!
2.[某帅哥]
如果说这一切都只是巧合,那当我一进酒吧,在靠近过道那位子见到那位帅哥,就该是巧合中的巧合了。因为,我和这位帅哥在同一座写字楼共事多年,每个月因业务我会去他们公司好几次,每一次都能看见他,他也看见我,我们的眼神早已说明一切,这姑且可称为gay的磁场。但是我没跟他说过一句话,就算是某次两人被关在电梯里,我也没有搭理他,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他太帅。太帅的人总给我莫名压力,我没有办法跟他们往来,所以索性不要认识。
这一次也一样,我认出是他,他也看见了我,但我们彼此都装作不认识,从未见过的样子,各玩各的。
3.[牛美丽]
我觉得,在广州这么多年,第一次去gay吧就遇到这么多“旧人”,真是好有意思!尽管实际上,我绝非尤物,并不适合如此风月之所,但当我不经意回头,一瞬间,我不敢相信,今天头号风月人物真的就这样不期而遇地出现在了我面前。是的,他就是牛美丽。
这个名字,在中国博客网上过首页、BCN的人是他朋友,在广州博友群以仙姑自居并大言不惭呼我仙子姐姐,这个名字,日志列出过生日所收礼物清单一串连我都没听过的高级名牌极尽奢华之能事令人咂舌呕吐,这几天抱着枕头创作小说只为不服气那些所谓的作家几个臭字却一本接一本出书卖得一身好价,这个名字,在我昨天去酒吧之前刚在博客里看到他的回复留言,他说:祝死得其所。
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一个人坐在吧台,这使我想起此段时间他的日志竟然也像我一样开始“迟暮”了,我第一次决定主动去跟没说过话的人搭讪,大概便是因为不久前他的那番留言——“每个老女人都易动情。”
我走过去,开口问——怎么,你不认识我了?
其实,他见过的照片也只是这些“媚狐”系列。
“哦,你是,Mike?”他说。他竟然认出我。他怎么会认出我?
接着,他说:“那些照片原来不是你本人啊?”
我晕。如果不是我本人,那他此刻怎么能认出我来?
他告诉我来此之前已经在另一家酒吧喝过一巡。我想他是喝多了。但其实并没有。他指指身后我那桌位的朋友,问:“你的小海在里面吗?”
哑然。果然。你们所有人都当真了。我确实答应过小海好多次,下次再出来喝酒玩乐时一定叫上他,但每回都是下次、下次,为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真的能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吗?我身边这里所有人,都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他,能接受吗?我不知道,也不想试。
仙姑下凡人间的时候,开始随音乐扭动腰臀,花枝招展起来,终于成为舞台瞩目的焦点。那一刻,我突然在想,我可不可以不要再如此易感伤、易动情、易迟暮?人生,只有一次不是么?
美丽,愿你越来越美丽;而我,从此只要快乐。
把酒失落天亮早,陶醉龙门欢畅叙
颇有点连续剧的味道,因为还有下半场。
一点半钟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准备去唱K,怎奈西藏事件连累广州夜生活,所有KTV不再通宵营业,这,还是广州吗?我纳闷儿。Jeremy显然无法尽兴,用他自己的话说,偶尔出来疯狂一下,好似按部就班的生活难得越轨一次,非尽兴不可!我喜欢这样的人,和我很像,爽,不像某位上次差点儿令仙子大动凡心的人,一直在那里扭扭捏捏,最后竟找借口匆忙离开,对此,我只有两种解释:要么他不把我们这些人当朋友,要么就是他已经结婚了。
我甚至因此开始有点厌倦他做的那个牌子的牛仔裤了。
实在找不到地方狂欢,我们只能去7-11买了些啤酒,到其中一人家,四人围坐在一起,天南地北地摆龙门阵。我这辈子,第一次,什么也不做,就只是和朋友聊天、说话、谈心,我们聊的那些话题,从gay到浙商,从出柜到XY染色体,从劳改犯到贿赂,从方言到风水,从政治到艺术,从人文到公益活动……有生以来第一次,让我觉得原来聊天可以这么地令人精神振奋、思维活跃,可以这么听到一些闻所未闻的事情和经历,真是畅快淋漓啊。不停地说、说,一直说到天亮,回来时七点半。
然后我就觉得,2008岁戊子清明,我见识了丰富生活的真正面目。